摘要:房屋安全事关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和谐社会的发展。文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境况,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发展现状、工作方法及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体现了现代房屋安全鉴定的重要性。

关键词:房屋安全;鉴定;技术;发展

引言

房屋对于人类相当重要,在精神层面上它是人们遮风避雨的港湾;在物质层面上,它则是人类生活、工作、娱乐、学习、生产必不可少的承载场所。然而,一部分人对于房屋的使用只是一味的汲取其创造的经济效益价值,却忽视了对房屋安全状况的关注,潜在的将自身置于危险环境之中。因房屋安全事故而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巨大损失的事件比比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及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对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也越来越在和谐社会发展的道路中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一、我国房屋安全鉴定的发展境况

在我国,随着政府和社会对房屋安全的日益关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众多领域,诸如:房产价值评估、房屋安全排查、房屋装修改造、灾后加固、危险房屋管理等都日益体现出广泛而深远的作用。由于国情、社情影响,我国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法律规范性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我国具有法定地位。在2004年7月20日颁布的《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中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同时,一些省市地区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房屋鉴定工作制定了一些更为具体的法规,对法制体系的完善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2、社会公益性
由于房屋安全鉴定的对象多涉及学校及公共设施用房、年代久远的老城区危旧房以及经历灾害的房屋等范围,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等问题。针对这种民情,各省市对于房屋安全鉴定的收费仍然采取非营利的事业型标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公益性,使得鉴定工作避免了许多利益因素的干扰,保证了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鉴定科学性
一般来说,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3)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出具报告。报告的形式应该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①]同时,在鉴定的过程中务必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指导,对每一个鉴定对象进行有效的、科学的、细致的反复考察,确保鉴定报告的行政和法律效力,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

二、房屋鉴定的技术与方法

随着房屋安全鉴定由完损性、危险性向抗震性、可靠性的不断深化,房屋鉴定的手段也从最初的外观检查发展到借用先进仪器获取精确检测数据。现代通用的房屋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传统经验法
所谓传统经验法,是指以个人经验观察和计算的结果来进行结构可靠性评估的一种经验方法。主要是依靠房屋鉴定工作人员对房屋建造情况现场勘查,并且在图纸完备的情况下,按原设计图对房屋的各个部位进行核对。这种鉴定方法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有着较高的要求,而且用时短、操作较为简单。不过这种方法也有其局限性——鉴定结果具一定的主观性,因为缺少现代鉴定技术的保证和科学的评定程序。
2、实用鉴定法
所谓实用鉴定法,是建立在传统经验法的基础上的,利用现代检测和测试技术进行分析和计算的综合性鉴定方法。这种鉴定方法通常要依次完成以下的步骤:首先,初步调查建筑物的原始情况;其次,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细致的检测和勘察;最后,进行够贱试验并通过相关软件对检测结果进行科学分析。这种方法是目前业界普遍采用的鉴定方法,适用范围广泛,并且有效性较高。
3、概率法
所谓概率法,是指依据结构可靠性理论,利用结构失效概率来对结构的可靠程度进行衡量。只要计算出失效概率,也就能检测建筑物的可靠度。不过失效概率是建立在大量统计数据基础上的,而建筑物事故鉴定事先恰恰缺乏这些资料的收集,因此这种方法仅是在理论上具有可靠性,有待于再实践中进行深化和完善。

三、现代房屋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因而在管理方面受地方传统、经济情况、环境和真实需要的限制,存在着地方差异。因此,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发展还有诸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如:
1、 房屋安全管理措施不力
对于各省市来讲,如何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对出现的隐患进行整治,没有统一的实施标准,因此各地的管理实施力度良莠不齐,造成一定的地区差异性。而这种不完善也直接影响到政府只能的发挥。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不利于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因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只有从国家到地方都做好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消除隐患,才能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同时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2、 房屋鉴定秩序存在一些混乱
由于按照国家规定,对于房屋鉴定这项工作,房鉴的相关机构可以按照非营利事业单位收取一定的费用,让一小部分人钻了规定的空子,使得许多相关部门进行干涉,更有甚者,一些与房鉴完全无关的部门也参与。这样就造成了,对同一个房屋的鉴定得出了不同的鉴定结果,造成混乱。这样的行为背后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申请鉴定当事人的利益。

四、对房屋鉴定工作的完善和改进

对于房鉴工作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足,相关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改善。
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对房屋的管理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对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和房屋安全的管理上。相应的政府管理的核心应是对房屋产权人的权利行使进行约束,监督其不得危及房屋安全,损害公众利益。
其次,要对关于房屋鉴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的完善。建国以来,各个地区的房鉴制度主要是由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因此,各地方在进行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多矛盾,协调工作量十分大,使工作效率滞后。那么,对房屋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的完善是大势所趋。
最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形成公众监督力量。有部分房产所有者或房屋使用者一味贪图眼前利益,隐瞒房屋险情,规避房屋鉴定工作,使隐患得不到及时处理,增加造成事故的几率。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与人们的财产、生命安全都息息相关,可以说这项对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是当前房政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此,国家及各地区应该加快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对现行的政策进行完善,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更好的发挥其效能。而房屋鉴定机构本身也应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加大宣传力度,转换机制、主动出击,争取广大共鸣的理解和支持。相信在不久,房屋鉴定便会真正融入我国的社会环境,为公民的切身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房屋安全鉴定帮灾民重拾回家的信心[J]. 中国物业管理, 2008,(06)
[2] 余丹. 浅论房屋安全鉴定的特点与基本方法[J]. 亚博88app与建设, 2009,(01)
[3] 李辉. 房屋安全鉴定与处理方法浅析[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10) .